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春梅、龚志强辞去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春梅、龚志强辞去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广东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春梅、龚志强辞去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春梅、龚志强辞去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3月29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因当选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接受王春梅辞去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因提前退休,接受龚志强辞去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