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南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1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荃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