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志才等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志才等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山东省潍坊市人大常委会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志才等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志才等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3月14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志才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张洪全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