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29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认为,东营市“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的精神,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以及今后十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新阶段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市委六届九次全会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团结一心,聚力攻坚,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圆满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