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1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