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鸿星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鸿星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江西省抚州市人大常委会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鸿星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鸿星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3月30日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鸿星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