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2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建华所作的《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强化司法办案质量效果,提升队伍建设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开创“小市大为、跨越赶超”新境界、谱写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鹰潭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