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预算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预算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预算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预算的决议
(2021年1月22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吴建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鹰潭市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同意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鹰潭市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鹰潭市2021年市级预算,批准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江新区2021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