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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4-13
    2. 【标题】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3. 【发文号】财政部令 海关总署令 税务总局令第106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6. 【法规来源】http://tfs.mof.gov.cn/caizhengbuling/202104/t20210421_3689672.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已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财政部部长 :刘 昆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

       税务总局局长:王 军

       2021年4月13日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

      1.《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45号)。

      2.《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63号)。

      3.《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93号)。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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