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会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2月25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纲要。
会议认为,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大举措,符合我市实际,切实可行,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各级政府依法履职的重要依据,是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亳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抢抓新时期各项战略机遇,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确保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