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安徽省芜湖市人大常委会
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11日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单向前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及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工作部署,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扎实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