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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1-21
    2. 【标题】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qrdw.gov.cn/sqrdw/jdjy/202101/ab50f61f7a034e53b956e16ef8fd9fe3.shtml

    7. 【法规全文】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1日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辉副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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