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
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2日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花玉军院长所作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徐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政治建设、发展境界、司法品质、司法效能和队伍素质,在“深化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上争先进位,为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