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忠宝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忠宝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忠宝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忠宝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1月31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王忠宝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忠宝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其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