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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 号)

    1. 【颁布时间】2020-12-25
    2. 【标题】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 号)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mdjrd.gov.cn/index.php?c=article&id=3263

    7. 【法规全文】

     

    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 号)

    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 号)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


    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 号)


    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 号)



    《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业经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3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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