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
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4日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宫斌所作的《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努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一谷一城”、实现白山“十四五”时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