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瑞辞去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瑞辞去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吉林省辽源市人大常委会
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瑞辞去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瑞辞去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高瑞辞去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会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年1月11日辽源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