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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1-13
    2. 【标题】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prd.gov.cn/newsShow.asp?dataID=1360

    7. 【法规全文】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林省四平市人大常委会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3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胡斌市长代表四平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2020年的工作总结是实事求是的,提出的2021年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符合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切合我市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富民强市为根本目的,砥砺拼搏、克难奋进、昂扬进取,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实现四平率先崛起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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