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山西省朔州市人大常委会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2月8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在朔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朔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朔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朔州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事项。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