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永成辞去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永成辞去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山西省朔州市人大常委会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永成辞去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永成辞去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8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何永成辞去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