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朔州市人大常委会
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5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冯云龙主任所作的《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朔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右玉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123321”工作思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凝心聚力、开拓奋进,努力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现代化的能源绿都、塞上明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