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山西省阳泉市人大常委会
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29日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阳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和批准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阳泉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泉市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阳泉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及其他事项。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