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2月25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在“六新”上取得突破,着力构建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一体推进治山、治水、治气、治城,加快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向着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的目标奋力迈进。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太原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转型信念,保持战略定力,齐心协力、奋发有为,攻坚克难、敢于胜利,为完成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任务、高质量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太原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