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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1-27
    2. 【标题】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qhd.mzfz.gov.cn/news/mzfz_12/mzfz_18/2021/202103222472.html

    7. 【法规全文】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27日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秦皇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决定: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秦皇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3)审议《关于秦皇岛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关于秦皇岛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议《关于秦皇岛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关于秦皇岛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5)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审议决定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9)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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