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田代雄辞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田代雄辞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甘肃省陇南市人大常委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田代雄辞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田代雄辞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1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田代雄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田代雄所任的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