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金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甘肃省金昌市人大常委会
金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金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2月31日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金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守远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紧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让老百姓更满意更顺心,紧紧围绕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紧紧围绕推进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开启金昌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