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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3-8
    2. 【标题】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ankang.gov.cn/newsshow.php?cid=61&id=7097

    7. 【法规全文】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陕西省安康市人大常委会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3月8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8日在安康召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间的,授权主任会议另行确定。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安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安康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康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安康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康市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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