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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2-24
    2. 【标题】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xysrd.gov.cn/xxgk/jyjd/784350.htm

    7. 【法规全文】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4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阳市市长卫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对“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作了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评价,对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作了充分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和2021年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胸怀国之大者,全面落实“五项要求”和“五个扎实”,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度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增长中高速、有效供给中高端,以“增量提质、高点开局”为统揽,聚力建设大西安都市圈咸阳核心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临空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开放合作高地、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创新高地、西部先进制造业集聚高地、关中城市群科技创新转化高地,勇立潮头、真抓实干,推进咸阳各项事业一路向“阳”,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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