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咸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咸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咸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咸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1年2月24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咸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咸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咸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咸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