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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2-3
    2. 【标题】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xtcrd.gov.cn/html/zyfb/gg/202102/4336.html

    7. 【法规全文】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陕西省铜川市人大常委会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3日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殷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铜川、法治铜川,为“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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