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华辞去职务的决定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华辞去职务的决定
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华辞去职务的决定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华辞去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铜仁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冯华同志辞去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报铜仁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