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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3-4
    2. 【标题】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trrdw.gov.cn/jdjy/2021/0305/60815.html

    7. 【法规全文】

     

    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


    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4日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尹贵贤院长所作的《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为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助力“一区五地”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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