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四川省宜宾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在宜宾市翠屏区召开,会期预计四天。
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宜宾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四、审查宜宾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的决定(草案);
九、通过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人选;
十、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