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四川省乐山市人大常委会
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9日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计划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认为,乐山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遵循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以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符合我市实际,是未来五年及更长时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突出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落地落实,坚持“旅游兴市、产业强市”不动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停步,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增长极、重要旅游目的地、生态文明示范市、山水园林宜居城、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着力释放新发展势能、催生新发展动能、彰显新发展底色、筑牢新发展基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