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川省乐山市人大常委会
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9日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张彤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十三五”及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主要考虑、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以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稳农业、强工业、促消费、扩内需、抓项目、重创新、畅循环、提质量”的工作思路,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围绕“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突出“园区建设提升年”经济工作主题,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奋力开创乐山“十四五”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