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临萍同志辞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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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临萍同志辞职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临萍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0年12月3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杨临萍同志辞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请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