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永利同志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永利同志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永利同志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永利同志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0年12月3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李永利同志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