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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1-25
    2. 【标题】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ccpc.cq.cn/home/index/more/id/223066.html

    7. 【法规全文】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5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所作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奋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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