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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钦州市与菲律宾共和国宿务省曼达韦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0-12-5
    2. 【标题】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钦州市与菲律宾共和国宿务省曼达韦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xqzrd.gov.cn/news/show_tg-9766.aspx

    7. 【法规全文】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钦州市与菲律宾共和国宿务省曼达韦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钦州市与菲律宾共和国宿务省曼达韦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大常委会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钦州市与菲律宾共和国宿务省曼达韦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钦州市与菲律宾共和国宿务省曼达韦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钦州市与菲律宾共和国宿务省曼达韦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大民族华侨宗教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钦州市与菲律宾共和国宿务省曼达韦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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