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优秀代表建议、承办建议先进单位和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之星”的表扬决定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优秀代表建议、承办建议先进单位和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之星”的表扬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大常委会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优秀代表建议、承办建议先进单位和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之星”的表扬决定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优秀代表建议、承办建议先进单位和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之星”的表扬决定
(2020年12月28日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大代表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责任感,不断提高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和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下列被评为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的优秀代表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及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之星”予以表扬。
一、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10件)
1.石长进代表提出的监察司法类第1号“关于优化改造市区交通信号系统和重点交通节点基础设施的建议”;
2.曾宪发、姚月枝、潘艳琴等代表提出的监察司法类第3号“关于对桂林市小区及街道遛狗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
3.谭建国代表提出的财政经济类第6号“关于全面统筹规划我市园区发展的建议”;
4.卢全喜代表提出的财政经济类第10号“关于创新税收征管方式,彰显旅游企业财政贡献率的建议”;
5.罗磊代表提出的财政经济类第23号“关于推进电网规划和政府空间规划同步,建立电力服务工业振兴的协调机制的建议”;
6.谢永功、胡涛、周莹、银福忠等代表提出的农业农村类第32号“关于强化村民自治责任,采取分段禁渔方式恢复漓江流域渔业生态的建议”;
7.曹文缤、罗代璋、莫正云等代表提出的农业农村类第34号“关于解决长塘水库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建议”;
8.经友新代表提出的城建环资类第43号“关于加大市区烂尾楼项目处置工作力度的建议”;
9.余桂兰、袁高明、蒋琼芳、周围、郑娟等代表提出的教科文卫类第66号“关于统筹红色文化资源,打造桂北红色旅游品牌的建议”;
10.蒋泰、简桂梅、彭剑波、李幼平、陈宗波等代表提出的教科文卫类第75号“关于加大智慧教育建设的力度,解决我市优质师资不足、教育资源不均的困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
二、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承办建议先进单位(10个)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城管委。
三、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之星”(20名)
王真理、邓诗淑、李斌斌、余志业、陆建明、陈伦元、陈应福、莫正云、唐春潮、黄永标、银福忠、蒋泰、蒋炳君、曾宪发、谢本玮、雷振南、廖格秀、廖跃美、潘久富、潘艳琴。
希望受表扬的人大代表和承办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人大代表应努力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依法监督和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各承办单位应以先进为榜样,依法办理代表建议,进一步提高承办建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全面推进桂林经济社会发展,决胜“两个建成”,奋力谱写新时代桂林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