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大常委会
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3日贵港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贵港市城区举行。具体日期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三、审查和批准贵港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查和批准贵港市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1年预算;五、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选举;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