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八次会议的决定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八次会议的决定
广东省肇庆市人大常委会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八次会议的决定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八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18日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在肇庆市端州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肇庆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肇庆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预算草案,批准肇庆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补选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九、通过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十、审议表决肇庆市人民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