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8号)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8号)
广东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8号)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8号)
根据地方立法工作需要,为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经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六次主任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决定清城区凤城街道、佛冈县汤塘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阳山县大崀镇为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