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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8号)

    1. 【颁布时间】2020-11-26
    2. 【标题】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8号)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gdqy.gov.cn/info/9000208412

    7. 【法规全文】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8号)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8号)

    广东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8号)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8号)



    根据地方立法工作需要,为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经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六次主任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决定清城区凤城街道、佛冈县汤塘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阳山县大崀镇为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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