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接受郑军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接受郑军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湖北省随州市人大常委会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接受郑军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接受郑军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郑军同志请求辞去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郑军同志辞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