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湖北省荆门市人大常委会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30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7日至21日在荆门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和批准荆门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荆门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