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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1-17
    2. 【标题】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ycsrd.gov.cn/content-44379-973153-1.html

    7. 【法规全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7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宜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筑根基、强定力,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务全局、促发展,着力推动夺取“双胜利”;坚持强法治、保善治,扎实推进法治宜昌建设;坚持惠民生、暖民心,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提素质、增活力,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持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会议要求,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十四次全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胸怀“两个大局”,依法忠实履职,创造性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的总体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上更加坚定自觉,在服务中心大局上更加担当作为,在联系服务代表上更加用心用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更加勤勉务实。

      会议号召,全体市人大代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三城五中心”、奋力谱写新时代宜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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