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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1-14
    2. 【标题】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hsrdw.gov.cn/lzdt/yjgz/202101/t20210115_753514.html

    7. 【法规全文】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黄石市人大常委会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4日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吴锦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2020年的工作成效及“十三五”发展取得的成就,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及2021年工作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一心两带、多点支撑、全域一体”区域协调发展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五大”转型,丰富拓展“五城”内涵,努力实现再造黄石工业、再构区域空间布局、再塑综合功能优势、再创生态生活品质的“四再”发展目标,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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