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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四十三号

    1. 【颁布时间】2021-1-22
    2. 【标题】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四十三号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whrd.gov.cn/html/gbsx/2021/0122/18632.shtml

    7. 【法规全文】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四十三号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四十三号

    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四十三号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四十三号



      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补选刘明尧、李新国、张海涛、魏超,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补选杨智,汉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补选方中华、代德明、江伟、夏学东、舒瑞森,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补选孟武康、高斌、熊波,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补选陶久娣、程介儒,江夏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补选王辉华、李胜平、杨军,新洲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补选吕友明、张河山,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王辉华、方中华、代德明、吕友明、刘明尧、江伟、李胜平、李新国、杨军、杨智、张河山、张海涛、孟武康、夏学东、高斌、陶久娣、程介儒、舒瑞森、熊波、魏超等20人的市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由汉阳区选出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胡汉舟,由江夏区选出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平,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市行政区域。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平、胡汉舟的市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继峰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建国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汉阳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生华、徐洪兰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付彪、杨伟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邂馨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武汉警备区决定接受王国明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国明、王建国、付彪、刘生华、杨伟、张继峰、陈邂馨、徐洪兰等8人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54名。

      特此公告。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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