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谢松民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谢松民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河南省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谢松民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谢松民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11月13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谢松民辞去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