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10月23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贺大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